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2015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精神与要求,2020年1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将临床检验15项质量指标纳入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继续组织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2022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同时要求临床实验室加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指标的应用,并利用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和医院信息系统(HIS)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内部监测。
一、评价质量指标与数据采集时间
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包括15个必填质量指标和32个选填质量指标。自2022年起,“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计划每年一次,所有指标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一整年的数据,本次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1年一整年数据。
二、回报方式
“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回报方式与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开展的常规室间质量评价计划相同。参加者以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提供的室间质量评价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室间质评用户登录”,进入“室间质评”—“质评试验上报”上报结果。网上上报后请在“已上报数据”中核对数据。
回报表分三部分:(一)医院和实验室基本信息、(二)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和(三)新增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其中前两部分为必填项,第三部分为选填项,前两项均填完才为上报成功。
三、调查对象
医院的检验科(包括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独立实验室,厂家除外)
四、回报截止时间
本次调查回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永长 王为 黄璐 李红燕
联系电话:028-87394057 028-87394661
四川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2022年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上报表
附件3 关于填写第三部分“新增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表格的说明
附件4 原15项质量指标国家和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统计工具
附件5 三级绩效考核国家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统计工具